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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自考治安管理学核心考点解析二

发布日期:2020-10-16 16:58:16 编辑整理:四川自考网 【字体:

治安管理

一、 治安管理的概念

治安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以保障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而依法从事的行政管理行为。它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公安工作的重要方面。治安管理通过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安安全和社会安宁。

二 治安管理的任务

(一)、预防、发现和控制各种违法行为。

主要包括:1、防范、控制可能实施违法犯罪的主体。

2、管理、控制肯呢高适适违法犯罪的时空条件和其他条件。

3、管理、防范可能被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

(二)、查处治安案件、治安事故,处置治安事件。

这是治安管理日常工作的艰巨任务,他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减少、挽回已造成的损失和防治进一步危害,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协助其他行政管理。

治安管理具有特殊的强制手段,有着其他行政管理不具有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是其他行政管理顺利进行的保障。

(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维护好治安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是公安机关管理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上述三项任务的出发点和归宿。

三、治安管理的手段

(一)、法律手段

1、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是公安机关一句治安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给予的行政法律制裁,其形式有警告、罚款和拘留三种

2、治安行政强制措施。

这是为了保证治安管理的顺利进行和治安管理处罚、裁决的实际执行而采取的强制方法。

3、其他法律手段。

(二)、行政管理手段

1、行政指令。

这是公安机关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而发布的行政措施。它包括普通指令和特定指令。

2、行政审批

这是指公安机关在治安行政管理活动中,对下级机关和其他单位、个人的申请予以审查批示的行政措施。

3、监督检查

这是公安机关贯彻执行治安管理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主要手段,也是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的一种行政管理措施。

4、禁止取缔

其对象是一些违反治安管理的特定性为,他的使用必须根据国家法律和政府禁令行事,补课无根据的随意禁止和取缔。

(三)、公安专业手段

1、治安调查。

这是公安局机关了解和掌握社会治安情况,调查处理治安案件、治安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专门措施。

2、治安巡逻。

这是公安机关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人民警察和群防群治人员在一定区域内巡回观察和警戒的活动。

3、守望。

守望是治安管理人员在固定位置上,观察治安情况和处理治安问题的一种活动。

4、堵卡。

就是公安机关在交通要打口设立专门检查过往车辆行人,堵截逃犯,发现解惑违禁物品和赃物的卡点。

5、当场盘问检查。

这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予以留置,进行调查的行为。

(四)、教育改造手段。

这是以国家政权和警察的强制力为后盾,以教育人、改造思想,预防违法犯罪为目的的一种特殊的教育手段。

1、治安防范教育

2、社会帮教

3、监督改造

(五)、经济手段

经济手段是根据经济利益原则所采取的治安管理手段。主要是治安承包责任制。

(六)、技术手段

这是公安机关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手段。主要有:现代通讯技术,警用电视监控技术、报警技术,安全检测技术、灭火技术和警用电子计算机技术等。

四、治安管理的原则

(一)、依法管理的原则。

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暗中社会主义法制原则进行治安管理。

(二)、属地管理的原则。

是指当地公安机关按照管辖区域对本辖区实施治安管理。

(三)、专门机关管理与依靠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简称“专群结合”。“专群结合”是公安机关“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这一基本方针的具体体现,是我国治安管理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优势所在。

(四)、公开管理与秘密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简称“公秘结合”。当前,既要强调公开、严格管理,又要注意发挥秘密手段和秘密工作方式的作用,只有公秘结合,才能全面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五)、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教育是治安管理的基本手段,而触发则是教育的一种特殊形式,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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