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应用型自考 四川自考【课程】【书籍】订购入口

2020年四川自考宪法学知识点整理四

发布日期:2020-10-14 16:53:28 编辑整理:四川自考网 【字体:

▲1特别行政区政府行使的职权:制定并执行政策;管理各项行政事务;办理基本法规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算;拟定并提出法案、议案、附属法规;草拟行政法规;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会议、听取意见或代表政府发言等

▲2我国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我国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4我国公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5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 () 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 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4)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6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保证宪法法律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地方性法规的制订权。地方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人事监督权。其它权利。

▲7我国国务院的七项职权:)行政法规的制定和发布权2)行政措施的规定权3)提出议案权4)对所属部、委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权及监督权5)对国防、民政、文教、经济等各项工组的领导和管理权及对外事务的管理权6)行政人员的任免、奖惩权7)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授予的其他职权

▲8全国人大的职权:立法权 、人事任免权、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监督权、应当行使的其他职权

▲9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根据宪法规定的范围行使立法权、解释法律、审查和监督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的审批权 、人事任免的权力、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国家生活中其他重要事项的决定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0国家主席的职权: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权;外交权;荣典权。

▲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根据宪法规定的范围行使立法权;解释宪法;审查和监督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的审批权;人事任免权;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国家生活中其它重要事项的决定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12全国人大代表的主要义务共五个:一是模范的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是同原选举单位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三是保守国家秘密;四是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实施;五是接受原单位和群众监督。

▲13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

▲14我国定都北京的原因:北京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名城和文化古都 、北京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本文标签:四川自考 法学类 2020年四川自考宪法学知识点整理四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czk.sc.cn

本文地址:http://www.sczk.sc.cn/zl_fxl/23531.html


《四川自考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站文章内容信息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四川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