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应用型自考 四川自考【课程】【书籍】订购入口

四川2021年10月自考《行政法学》科目部分真题与答案

发布日期:2021-11-13 10:55:46 编辑整理:四川自考网 【字体:

四川2021年10月自考00261行政法学部分真题与答案

36、行政委托

答案:

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的法律行为。

37、行政强制

答案:

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38、抽象行政行为

答案:

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39、行政指导

答案: .

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为实现所期待的行政状态,以建议、劝告等非强制措施要求有关当事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活动。

40、行政征收

答案: .

行政主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向有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41、行政规划的作用

答案:

(1)有效地利用资源,实现总体目标(2)协调相关行政主体的活动(3)指导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走向

42、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

(1)效率原则

(2)程序公正原则

(3) [名词解释]相对人参与原则

42、行政贵任的特征。

答案:

(1)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2)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引起的法律后果:;3)是行政法上的法律责任。

44、论述行政行为的一般效力。

答案:

(1)具有公定力,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2)具有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不可争辩的效力。

(3)具有拘東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效力,有关人员和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4)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须自觉履行相应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效力。

45、案例一

(1)若要申请行政复议,汪某在复议中的法律地位是什么?请说明理由(2)本案具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是谁?请说明理由

答案:

(1)行政复议的第三人

(2)市政府或省卫生厅

46.案例二

案例材料暂无

(1)【题干】本案中行政诉讼被告是谁?请说明理由。

【答案】A 市市监管局。

(2)【题干】本案应有哪个法院管辖?请说明理由。

【答案】A 市 C 区法院或 B 区法院管辖。


本文标签:四川自考 法学类 四川2021年10月自考《行政法学》科目部分真题与答案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czk.sc.cn

本文地址:http://www.sczk.sc.cn/tk_fxl/26016.html


《四川自考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站文章内容信息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四川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