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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的批判

发布日期:2018-05-25 17:02:08 编辑整理:四川自考网 【字体:

 

[摘要] 爱因斯坦在数学分析和推导中出现了错误,得到了同一事物的同一运动,在静止坐标系中的状况与在运动坐标系中的状况不一致,并且两者都能成立的错误的认识,创立了衍生许多违背常理的怪异名词和现象的相对论理论,其哲学思想具体说,体现在“一束光可以两次射到同一点上”的哲学命题上,这种认识,表现为真理二元论,实质是唯心主义的真理多元论。
 
    相对论的本质是唯心主义的真理二元论,其哲学含义概括起来就是一句哲学命题:“一束光可以两次射到同一点上”。相对论者认为,同一事件的发生,在静止坐标系是一个样,在运动坐标系上又是又一个样,并且,两个结果都能成立。本文从数学和哲学两个角度主要对狭义相对论进行批判。
一、相对论的错误根源
1、数学分析和推导错误——刻舟求剑
爱因斯坦在《论动体的电动力学》一文中描述:设有一根刚性杆AB,用一根也是静止的量尺量得它的长度是L,我们测想这杆的轴是放在静止坐标系的X轴上,然后,使这根杆沿着X轴向前做匀速平行移动(速度是v),杆的始端是A,终端是B。如图1:

上图是根据爱因斯坦的描述而得到的两个坐标系,即静止坐标系和运动坐标系,以下简称为静系和动系。如图所示,A、B点分别是杆的始端和末端,在动系中,A、A1和A2三个点都是光在三个不同运动时间时杆的始端所处的位置,B、B1和B2三个点都是光在三个不同运动时间时与A、A1、A2三个点相对应的杆的末端所处的位置。
爱因斯坦在《论动体的电动力学》中写道:“此外,我们设想,在杆的两端(A和B),都放着一只同静系的钟同步了的钟,也就是说,这些钟在任何瞬间所报的时刻,都同它们所在地方的‘静系时间’相一致,因此,这些钟也是‘在静系中同步的’。
我们进一步设想,在每一只钟那里都有一位运动着的观察者同它在一起,而且他们把§1中确立起来的关于两只钟同步运行的判据应用到这两只钟上。设有一道光线在时间 从 处发出,在时间 于 处被反射回,并在时间 返回到 处。考虑到光速不变原理,我们得到
      (1)

       (2)
此处rAB表示运动着的杆的长度——在静系中量得的。因此,同动杆一起运动着的观察者会发现这两只钟不是同步进行的,可是处在静系中的观察者却会宣称这两只钟是同步的。
    ……;两个事件,从一个坐标系看来是同时的,而从另一个相对于这个坐标系运动着的坐标系看来,它们就不能再被认为是同时的事件了”。①
以上两个公式和思想认识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的理论基础,是其理论大厦的根基。下面来分析这两个公式的数据应用和思想认识是否正确:
根据爱因斯坦的表述,公式中应用v,说明,这两个公式描述的不是关于静系的运动情况,而是关于动系的运动情况。如图1的动系所示,v是杆平移的速度,公式(1)表述的是杆以v的速度向前平移的同时,光束从杆的始端A出发射到杆的末端(B1)所用的时间;公式(2)表述的是杆以v的速度向前继续平移的同时,光束从杆的末端(B1)返回射到杆的始端(A2)所用的时间。其中,tA  是光线从杆的原点A出发的时间, tB 是光线到达B点(在静系中)或B1点(在动系中)的时间,即光线到达杆的末端的时间;t`A  是光线返回射到达A点(在静系中)或A2点(在动系中)的时间,即光线返回射到杆的始端的时间。因此,这两个反映动系运动情况的时间公式中的 t`A和tB实际上分别是于动系图中的tA2  和tB1 。     
在这里,爱因斯坦对公式中的 t`A和tB 在静系和动系中的不同没有加予区分,而是混用,这样就把在静系中得到的时间数据机械地应用到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的动系之中,犯了刻舟求剑的错误。
下面来推算对比光束在两个坐标系中往返走过的距离。参考图1,用r表示长度,rAB=rA1B1=rA2B ,虚线是光往返走过的距离。
在静系中,tB–tA = t`A–tB 。
在动系中,公式中的tB–tA 相当于图中的tB1–tA ,公式中的t`A–tB相当于图中的tA2–tB1 。因为光在向前运动时与杆前进的方向一致,光多走了一段距离,光在返回时与杆背向而行,光少走了一段距离,所以, tB1–tA > tA2–tB1 。
假设,光在静系中往返走过的距离为S ,光在动系中往返走过的距离为S1 。 则
S=2 rAB  ;
S1= rAB1 + rA2B1 = rAB + rBB1+ rA2B1  = rAB + 2 rBB1 +rA2B    
    因为, rAA1 = rBB1
所以,S1 = rAB + rAA1 + rBB1 + r A2B    
因为,r BB1 = v (tB1–tA ) ,r B1B2 = v (tA2–tB1 ) ,tB1–tA > tA2–tB1  ,
v (tB1–tA) > v (tA2–tB1 )   
所以,r BB1  > r B1B2    
又因,r B1B2 = r A1A2    
所以 r BB1  > r A1A2
因为,r AB =r AA1 + r A1A2 + r A2B  
所以,rAB  <  r AA1 + r BB1 + r A2B  
    又因,S=2 rAB , S1 = r AB +( r AA1 + r BB1 + r A2B  ) 
所以,S1 ≠ S , S1  > S ,
即光在动系中往返走过的距离S1 比光在静系中往返走过的距离S长。(读者只看图比一比就清楚了)
以上推知,光从坐标原点(即杆的始端)出发,到达杆的末端后返回射到杆的始端,光在动系中往返走过的总距离比光在静系中往返走过的总距离长,因此,所用的时间肯定也比在静系中所用的时间长。
必须强调的是,光在动系中往返走过的总路程比在静系中往返走过的总路程长,爱因斯坦得到的“动系中的杆长度缩短”的结论是没有根据的。
动系中的时间变慢了吗?事实说明,动系中的时钟没有变慢。在动系中,因为光走过的距离已经变长,所用的时间肯定增多。并不像相对论者算出的那样:运动着的杆的长度缩短,时间变慢。物体运动的本质是物体的位置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在运动速度不变的情况下,不可能有运动距离的缩短或不变而运动时间变长的道理。
2、观察感觉代替事实真相
(1)清华大学《大学物理学》对相对论的理解——真理二元论
“仍设如图6.2所示的两个参照系S(静系)和S`(动系),设在坐标系S`中的x`轴上的A`、B`两点各放置一个接收器,每个接收器旁各有一个静止于S`的钟,在A`B`的中点M`上有一闪光源,(图6.3)


今设光源发出一闪光,由于M`A`=M`B`,而向各个方向的光速是一样的,所以闪光必将同时传到两个接收器,或者说,光到达A`和到达B`这两个事件在S`系中观察是同时发生的。
在S系中观察这两个同样的事件,其结果又如何呢?如图6.4所示,在光从M`发出到达A`这一段时间内,A`已迎着光线走了一段距离,而在光从M`出发到达B`这段时间内,B`却背着光线走了一段距离 。显然,光线从M`发出到达A`所走的距离比到达B`所走的距离要短。因为这两个方向的光速还是一样的(光速与光源和观察者的相对运动无关),所以光必定先到达A`而后到达B`,或者说,光到达A`和到达B`这两个事件在S系中观察并不是同时发生的,这就说明,同时性是相对的。” ②
“光到达A`和到达B`这两个事件在S`系(动系)中观察是同时发生的”,“光必定先到达A`而后到达B`,或者说,光到达A`和到达B`这两个事件在S系(静系)中观察并不是同时发生的”。根据作者的看法,相对于静系和动系的观察者来说,同一束光到达A`有两个不同的时间,到达B`点也有两个不同的时间,这等于说,一束光可以两次到达同一点,在静系到达一次,在动系又到达一次,两次时间不同,这是真理的二元论。光到达A`的真实时间和次数,只有一个,光到达 B`的真实时间和次数,也只有一个,不管观察者处于静系还是动系,得到的信息如何,他的意望如何,都不能改变这个事实。
作者对这个事件的分析错误在于:把观察者的感觉时间代替了事实时间。观察者认为“光到达A`和到达B`这两个事件在S`系中观察是同时发生的”,这只是观察者的感觉,感觉不能代替事实,“观察是同时发生的”不等于事实是同时发生的,事实上,在S`系中,光到达A`和到达B`这两个事件并没有同时发生。A`和B`都在向右作匀速运动,光线从M`发出到达A`所走的距离比到达B`所走的距离要短,所用的时间也相应较短。无论观察者在动系S`上或在静系S上,都不能改变A`和B`向前运动的事实,不能改变光线从M`发出到达A`所走的距离比到达B`所走的距离要短的事实。
(2)爱因斯坦本人对相对论的理解:——偷换概念
他在《相对论》中写道:
“我们假设有一列很长的火车,以等速度v沿下图标明的方向在轨道上行驶:

如图,两个事件对于铁路路基来说是同时发生的(例如A、B两处闪击----译注),对于火车来说也是否是同时发生的呢,我们将立即做出否定的证明。
A、B两处被闪电击中相对于路基而言是同时的意思是:击中A处和B处的闪电光,在路基A→B的中心点M相遇。但A和B也对应于火车上的A点和B点。令M1为行驶中的火车A→B的中点,当闪电光发生时,点M1 自然与M重合,但是火车上的点M1 以等速度v向右方移动。如果M1 处的乘客并没有随火车移动,那么他就停留在M点,击中A和B的闪电光就同时到达他的位置,也就是说恰好在他所在的地方相遇。但是(相对于铁路路基来说)该乘客正在朝来自B上光线以等速度v行进,同时他又是在与A处发出的光线做逆行运动。以列车为参考物的乘客将会得出如下结论,即闪电光B先于闪电光A发生。于是我们就得出以下重要结果:
相对于路基是同时的事件,对于火车并不同时,反过来也是如此(同时性的相对性)。每一个参考物体(坐标系)都有自己的特殊时间,除非我们能够明确表述关于时间的相对参考物体,否则这一个事件的时间的陈述就没有任何意义”。③ 
这段话是说,处于M点的乘客正在迎着来自B的光线以等速度v行进,他先接收到来自B的光,后接收到来自A的光,他 “将会得出如下结论,即闪电光B先于闪电光发生”。所以,“相对于路基是同时的事件,对于火车并不同时,反过来也是如此。每一个参考物体(坐标系)都有自己的特殊时间。”
这种认识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错误一,把“光到达”概念与“闪电发生”概念相等同。从而得到了这样的认识:光先到达,闪电先发生;光后到达,闪电后发生;光同时到达,闪电同时发生;而不考虑光传播的距离,推算闪电发生的真实时间。这是把人的感觉的先后来判定事件发生的先后,用感觉决定事实真相,这是经验论和怀疑论哲学的思想。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管火车上的人感觉怎么样,都不能改变闪电发生的真实时间,并且这个真实时间只有一个,先看到不等于事情先发生。
错误二,把“时间二元论”概念与“时间相对论”概念相等同。时间二元论,指的是对事物同一运动可以存在两个时间反映,即静系和动系各有一个,两个时间都能成立,都是正确的,这实际上是真理的二元论;时间相对论,指的是坚持时间的有条件的、暂时的、有限的、有个体特殊性的一面,它是相对于时间的无条件的、永恒的、绝对的、无限的、有全体普遍性的一面来讲的,它坚持时间有个体特殊性的同时,也坚持正确反映事物同一运动的时间只能是唯一的,即真相只有一个。因此,“时间二元论”并不是“时间相对论”,两者有本质的不同,两个概念不能互换。而相对论者正是时间二元论者。
“每一个参考物体(坐标系)都有自己的特殊时间”,等于说,反映同一事件的同一运动,有多少个参考坐标系就得到多少个不同的时间,并且这些不同的时间都是成立的,这是爱因斯坦对真理多元论的明确表述。
(3)史蒂芬·霍金的相对论实验——牵强附会
霍金在《果壳中的宇宙》一中描述:“每个人都有他或她自己个人的时间。如果一旦两个人处于相对静止状态,则他们的时间就一致,但是一旦他们相互运动则不一致”, “已被围绕着地球在相反方向上飞行的两台精确的钟表的实验所验证:当它们重新相遇时,向东飞行的钟表流逝的时间稍微短一些”,“在向西飞行的飞机上的种表比它在相反方向上飞行的同样的钟表记录了更多的时间,在向东飞行的飞机上的旅客度过的时间比在向西飞行的飞机上的旅客少”。④
这种实验至少有以下四点错误:第一,分别带着两台精确钟表的向东和向西飞行的两架飞机,从开机滑行、起飞、飞行到相遇,谁能保证它们在各个时期飞行的速度自始自终都是完全一样的;第二,谁能保证这两架飞机飞行时自始至终都沿着相等距离的轨道飞行,而不发生一时半会的或左、或右、或上、或下的偏离现象;第三,谁能保证它们自始至终受到的风向的逆顺或云层的干扰都是完全一样的;第四,谁能保证这两架飞机的发动机的力量、发动机对飞机的推动力和航行中每一时刻对燃料的耗费造成的推力都是完全一样的。只要有一项办不到,飞机走过的距离就不一样,钟表反映的时间就不一样,更不用说,前面所说的四点中的任何一项都不可能办到。在这种实验基础上得到的结论和理解肯定是错误的,用它来证明相对论的正确性是软弱无力的。
(4)普通相对论者的理解:——似是而非
“在一列奔驰的火车中,此时,你正坐在火车里,你的伙伴拿着一个手电筒,把它对向天花板,打开手电.......一瞬间,光已竖直射到了天花板上,就像图A中展示的那样,是不是。
图A、图B(略)
那好,现在让我们换一个角度,你现在火车外的平地上,看着你的伙伴在这列奔驰的列车内做这个动作,即将光射向他正上方的天花板,不过这时,你在车外看到的将是如图B这样的景象。因为火车在前进,在光从发出到射中天花板,火车已向前进了一段距离,因此,你在陆地上看到的情况是光斜着射了上去”。⑤
这位相对论者错误在哪里呢?他在上面的描述是说,火车上的你看见手电筒光“竖真”射到你的伙伴头顶上面的天花板上,而火车外的你看见手电筒光“斜”射到你的伙伴后座的人的头顶上面的天花板上(夸张光的斜度是为了说明道理)。这等于是说,一束手电筒光分成两束射到火车天花板的一前一后的两个点上,这无异于说,你在火车上的时候,火车的天花板同火车一起以同一速度运动,所以,你看见光束射到你的伙伴头顶上面的天花板上;当你在火车外的时候,火车的天花板没有同火车一起以同一速度运动,而是静止不动或慢于火车下半部分的速度,天花板上的光束射点已经不在你的伙伴的头顶上,而是你的伙伴的后座的人的头顶上,所以,你看见光射到你的伙伴后座的人的头顶上面的天花板上。然而,天花板与火车没有分离,手电筒光竖直射中天花板只留下一个点,真相只有一个,而相对论者认为,观察者在火车上时,这个点在射光人的头顶上面,观察者在火车外时,这个点却在射光人的后座的人的头顶上面,这不是很荒唐吗?
这位相对论者的错误在于,在他分析相对论时,把火车的上半部分(天花板)同火车的下半部分相分离,即上半部分静止,下半部分运动。出现这种错误的原因是,作者坚信相对论是正确的东西,对之迷信、崇拜、毫不怀疑,但是,对相对论的理解却是同大多数相对论者一样,似懂非懂,不得其义,用自己的话来表述和分析的时候,不免牵强附会,出现漏洞,不能自圆其说。
以上四个例子的共同特点:是怀疑论哲学的表现,认为只有经验和人的感觉才是真实的东西。相对论者把观察感觉当成事实,把观察感觉当成真理,并且,这些感觉大多不是作者本人的感觉,而是对别人的感觉的猜测,将之应用到数学公式运算中,就得到这种奇怪的结论:同一个事件可以两次进行,在静系发生一次,在运系发生另一次,两次时间不同,但是,都是成立的,这就是真理二元论。
二、相对论的错误表现
1、真理与谬误不分
爱因斯坦说:“两个事件,从一个坐标系看来是同时的,而从另一个相对于这个坐标系运动着的坐标系看来,它们就不能再被认为是同时的事件了”。这些话本身包含了真理的二元性,即事件发生的同一时间,可以存在两个不同反映,在动系有一个,在静系又有一个,两者都能成立,都能正确反映客观事实真相。
相对论者认为,处于不同运动系的观察者对物体的同一运动的观察结果不一样,得到的认识也不一样,但得到的不同认识结果都是成立的。这等于说,对同一物体的同一运动的认识,有多少个坐标系的观察者就有多少个真理性认识,这实际上在说,真理是多元性的。
唯物主义认为,真理是主观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就某一个确定的问题和对象而言,真理只能有一个。真理的多元论,从表面上看是不偏不倚,实质上是否定真理的客观性,取消真理与谬误的对立,把谬误当成真理,谬误与真理不分,这是一种唯心主义。
2、运动时间悖论
    相对论者认为,运动的物体发生长度缩短、时间变慢。
物体的运动时间等于物体的运动速度除上物体的运动距离,即  。在运动速度不变的情况下,有没有运动距离的不变或缩短而运动时间变长的现象?有没有运动时间变长而运动距离不变或缩短的现象?经典物理理论认为,在运动速度不变的情况下,不可能有运动距离的不变或缩短而运动时间变长的道理,这些现象是不可能发生的,如果发生,这个 公式就不能成立。
     在相对论者看来, 这个公式在静止坐标系是成立的、正确的,在运动坐标系中,它是不能成立的,变成了错误的东西。相对论的第一公设是:“物理学定律在所有的惯性参考系内都是相同的”。⑥ 这个公式  在静系中是正确的,在动系中是错误的,不是等价的,“相同的”,物理学定律在所有的惯性参考系内不是相同的。这说明,相对论的公设和实际情况不相符,是相矛盾的。
相对论者认为,动系中的运动物体的时间变慢是正确的,也承认 这个公式在静系中是正确的。对同一事件,符合客观规律的真理性认识只能有一个,运动物体的时间变慢的相对论理论与公式   ,其中只能有一个是正确的,不可能有两个同时正确的情况。但是,相对论者认为,两者都是正确的,这是相对论的运动时间悖论。
3、坐标系从“参照”变成“参与”
爱因斯坦说:“因此,同动杆一起运动着的观察者会发现这两只钟不是同步进行的,可是处在静系中的观察者却会宣称这两只钟是同步的”。这话有猜测别人感觉的嫌疑,因为他没有说明,同动杆一起运动着的观察者是如何知道处于静系中的观察者的时钟的,即使前者能知道后者的时钟,为什么只有前者才能知道后者的时钟,而后者却不能知道前者的时钟呢?后者能把自己的时钟告知前者,前者为什么就不能把自己的时钟告知后者呢?难道信息只能从后者单向传递给前者而不能返回传递吗?如果信息传递是双向的,两者都把自己的时钟告诉了对方,都知道对方的时钟,为什么两者对同一运动存在不同的认识结果,各行其是而不能进行对比分析达到统一认识呢?为什么两者的观察结果没有一对一错,两者都是正确的呢? 
相对论者承认,分别处于两个坐标系的观察者的观察发现都是正确的,这等于说,在静系的基础上只要增加一个动系,就可以产生另一个正确的结果。这也等于是说,坐标系能够改变事物的运动,在事物运动过程中,它扮演的不是参照的角色,而是参与了事物的运动,改变了它的运动状况,产生了另一个结果,坐标系因此从“参照”变成了“参与”,这就违背了坐标系只是反映事物运动变化的参照性质。
4、思维逻辑错误
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哲学实质可以归结这句话:“一束光可以两次到达同一点”。
“一束光能不能两次到达同一点”,这个哲学命题,可以引伸为“ 一束光能不能分别射到两个点”的命题。
哲学命题:“一束光能不能两次到达同一点”?相对论者认为,可以,处于静系的观察者看见它到达一次,处于动系的观察者又看见它到达另一次,即在静系上到达一次,在动系上又到达一次,两次的时间不同,用相对论者的话解释是“同一性没有意义”;
引伸命题:“ 一束光能不能分别射达两个点”?相对论者认为,可以,处于静系的观察者看见一束光射到一个点,处于动系的观察者又看见另一束光射到另一个点,即静系上有一束,动系上有一束,两束光的长度不同,射到点时所用的时间也不同,用相对论者的话解释仍然是“同一性没有意义”。
这个哲学命题和其引伸命题,在唯物主义看来,是违反逻辑的,是真理二元论,都是不可能的成立的。只有承认 “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同时存在的唯心主义,才承认这两个命题成立的可能性。所以,相对论实际上是一种用数学语言表达的唯心主义物理思辨哲学。
5、前提假设的错误
相对论的两个前提之一就是:光速不变原理,即假定光速不变,并以之作为量尺来衡量和考查动系中的物质运动。
相对论应用光速V(人们无法精确测量、比对和检验的超高速物体)作为量尺,超出了人的视觉反应能力(人对光的感觉,本身就存在误差和猜测的成份,人的感觉反应速度远不及光速的万分之一)和时代科学技术的实验能力,超出了对其是非正误准确验证的能力。把光速V应用于物体低速v的运动世界中(低速v和超高速V在同一个公式里共同使用),等于用米尺来测量量子的半径或直径,杀鸡用牛刀,得到的结果只能是似是而非。
相对论对光速的引用,即使不是为了要精确认识具体事物的运动,而只是为了要阐明相对论的思想,为了要阐明相对论的理论思想,非得要引用光作为量尺才能说明白吗?要阐明白一个思想,非要引入一个人们无法精确测量、无法随意控制、无法精确实验、快得让人来不及反应、抓不住、摸不着、来无综去无影、似虚似幻的东西才能说明白的话,要阐明白的这个思想本身就是一个不能阐述明白或作者本人都弄不明白的东西,这样的东西,要么本身是错误的,或者是根本不存在,是作者虚构出来而不能自圆其说的东西;要么是作者似懂非懂,抓不住本质,无法用语言明白无误地表达,或者是作者理解错误,无法合乎逻辑地说清楚的东西。用超出人们随意控制和反应的东西——光,来衡量和论证这样一个不能阐述明白或作者自己都弄不明白的东西,就像说不清楚一件东西,引用人们不太明白的东西来对比解释,宛如瞎子摸象,越辩越湖涂、越说越离奇,越证越失真。
在天体物理中,人们用光作量尺来测量宇宙星球之间的相距遥远的路程,不是为了要得到一个完全准确的数据,而是为了得到一个大概的、近似的数据,来估算宇宙的尺度或星球之间的距离,也是为了避免应用公尺或公里来衡量而产生令人眩晕的庞大数字而不便于计算和理解,才引用“光尺度”或“光年尺度”。这与相对论应用光作量尺或量杆来研究物质运动有质的差别,相对论要阐明的无非就这么个道理:同一事物的同一运动,在静系中的状况与在动系中的状况是不相同的。要说明一个道理,引用一个便于计算的、在人的生理反应能力之内的、低速的、不变的假想速度也能够说明白。
6、应用“光”量尺的自相矛盾
根据相对论原理,即使光速不变,也不能作为“量尺”。因为相对论认为,运动中的物体时钟变慢,把光当作量尺,光在运动测量的过程中,不能不遵循这个“运动物体时钟变慢”的原理。用光当作量尺来测量物体之间的距离,即使光速不变,时钟变了,还能准确测量吗?在实际应用中,由于光的速度高,时钟变得更慢,不可能不考虑其已变化了的时钟对量尺的影响,光的运动时间即使变慢一秒钟,也要误差近三十万公里。光的时钟变慢了,到底慢多少,无人知晓,人不可能带上时钟坐在光上随之行走,光更不能告诉人们。把这种已发生变化且不知变化多少的光当作量尺来测量距离,如同用一把长度不断变化的尺子,来测量物体的长度,哪能得到准确的数据,何况还不知道这把量尺到底变化了多少。
相对论者不仅以光为量尺,而且还要求光不遵守相对论的“运动物体时钟变慢”的原理,在相对论的方程之中,没有把光在运动中时钟变慢的因素考虑进去,这是自相矛盾。相对论者自始自终也没有意识到这种漏洞,说明其方程本身就有问题。
光速差一秒就要误差近三十万公里,如果用相对论的认识方法去测量星球之间的须用光年为单位来表示的相当遥远的距离时,误差就更惊人,根本无法测量。
三、树立正确的时空观
1、空间:
(1)空间的定义
空间指的是,能容纳物体或物体能穿行于其中的有指定参照界线和范围的看似空虚的场所。
空间是由物质形态所构成,看似空虚,但并不空虚,是由能容纳其它物体的物质形态所组成,如气体、液体、等离子体、电流体、热流体、组织细胞体等物质或物质形态都可以构成空间。狭义而言,平常人们所说的空间指的是看得见的物体能穿行于其中的由看不见的气体所构成的间所。
具本来说,我们说的宇宙空间,指的是参照于有边有形物体的无边无际的、包容各种星球体的看似空虚的无限大范围场所;一间房屋,指的是参照于房屋四周墙壁的、能容纳物体的看似空虚的间所;一个瓶子空间,指的是参照于瓶壳的、能容纳物体的看似空虚的间所;一个物体里的空间也如上述一样的理解,一个分子、或原子、或原子核里的空间的理解也一样,由液体、等离子体、电流体、组织细胞体等所有物质形态构成的空间都是一样的理解。
(2)空间的相对性和绝对性
任何物体或物质形态,小到一个微粒子,大到整个宇宙,都可以形成一个空间,但是,要有明确的指向,空间才有意义。空间是有一定形状大小的,有特定指向性的,是相对静止的,任何物体或物质形态都可以构成一个有特定形状的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空间是相对的,这是空间的相对性;空间由客观物质构成,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空间又是绝对的,这是空间的绝对性。任何空间都是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
(3)空间与物质不可分
空间是由一定形式或形体的物体或物质形态所构成。没有物质就构不成空间,可以说,没有物质就没有空间;没有空间,物质也没有生成运动发展的地方,也可以说,没有空间也就没有物质,物质与空间是不能分离的。空间反映的是物质运动的广延性与伸张性,物质的运动变化也必然导致空间的运动变化。
(4)宇宙空间无边无际的认知
宇宙不存在真空,任何地方、任何角落都由物质构成。就是说,宇宙是个大空间,它是没有边缘的,如果宇宙有边缘,构成宇宙边缘的物体也要被另一种物质形态所包围而处于这个物质形态之中,这个边缘也就消失了,包裹这个边缘的物质形态也要被另一个体积更宽广的物质形态所包围而处于其中,如此无穷尽。
2、时间
(1)时间的定义
时间是事物或事件运动变化过程的前进性、持续性和顺序性的总称,反映着事物或事件运动变化过程的快慢或长短,并用数量表示出来。
(2)具体事物或事件的时间的相对性与绝对性
事物或事件都有自己不同于其它事物或事件的运动变化过程,决定了事物或事件的运动变化都有自己不同于其它事物或事件的运动变化的具体时间,但是,不同事物或事件的运动变化过程的快慢或长短是可以相同的。具体事物或事件运动的时间是相对静止的、有具体指向的、有个体特殊性的,这是时间的相对性;时间是在无数千差万别的事物或事件的运动变化过程中抽象出来的共性,即前进性、持续性和顺序性,不管物质或事件怎样运动和变化,都改变不了其运动变化过程是一个前进的、持续的和按顺序进行的事实,不会参与事物或事件的运动变化过程,丝毫不能改变其运动变化的状态,也不会改变时间反映事物运动变化的前进性、持续性和顺序性的性质,即共性,也不会改变时间的不随人的意志的变化而变化的客观实在性,这是时间的绝对性。
任何具体时间都个性与共性的统一,即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
(3)时间标准的确定
因为具体事物或事件的运动变化是千差万别的,为了得到统一的认识,必须确定一个共同的参照量度,即时间标准,有了参照量度才能把具体事物或事件的千差万别的运动变化状况统一起来,便于人们对事物或事件的运动变化的认知。
通常,人们得到的时间概念是以地球自转形成的昼夜长短周期性的变化为基础来确定时间标准。人们把地球自转一周定为24个小时,(1小时定为60分钟,1分钟定为60秒)以此为地球系的时间标准。
人们也可以将相对于地球出现较稳定的周期性变化的月相为基础来确定时间。也可以将太阳对地球的影响而出现的较稳定的周期性季节变化为基础来确定时间。其它星球的人也可以根据他们所在的星球的旋转运动情况为基础,制定他们的时间制度,并以此时间为基础来反映事物或事件的运动变化过程的长短快慢情况。因此,时间的确定(时间标准)是相对的,不管时间怎样被确定,都是反映事物或事件的运动变化过程的共性,都是客观存在的,是绝对的。
时间标准就是时间的参照,万事万物的物质运动变化状态或情况都可以以此为参照。因为时间标准只是一个参考,一个参照,不会改变时间是反映事物或事件运动变化的共性的事实,所以,任何被确定的不同的时间标准都是可以相互转化的,都可以正确反映事物或事件的运动变化过程的长短或快慢的真实情况,也就是说,不管什么时间标准,都可以经过对比换算而到达统一。
在同一个时间标准下,对同一事件发生的时间衡量只能有一个真理性认识,如果得到两个或多个不一致的时间反映,其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
3、时间与空间
时间与空间有区别又有联系。
时间与空间不可分离。时间离不开物质运动变化,时间是反映物质运动变化的一种共性,没有物质的运动变化就没有时间;空间离不开物质,空间是一种相对于指定参照物的物质构成的形状。时间离不开物质运动,物质运动必然产生时间,空间也离不开物质运动,物质必定在一定的空间里运动,物质运动把时间与空间统一了起来。时间可以反映空间的运动变化情况,但是,时间总是从属于一定空间的时间,没有超越一定空间的时间,这是空间与时间的联系。
时间不等于物质运动,是物质运动的特性反映为时间,即是物质运动产生了时间,时间的改变不会产生物质运动变化,它只是用数量来反映物质运动变化的共性;空间也不等于物质或物质运动,物质的运动变化能够导致空间的相应改变,但是,空间是相对静止和稳定的,不是任何物质的运动都能导致空间的变化。时间与空间,一个是反映物质运动变化的共性,一个是提供物质运动变化的场所,两者是有区别的。
从整个宇宙来说,物质运动无穷无尽,空间无边无际,时间无始无终。
四、相对论的性质
1、相对论的时间相对性的本质
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所说的时间的相对性(同时性的相对性),不是真正的时间的相对性,而是时间二元论。
相对论者认为,物体的同一运动能产生两个不同的时间反映,静系有一个,动系又有一个,这两个不同的时间都符合客观事实,这是时间二元论,这也等于说,一个事件可以分成一前一后两次发生,静系一次,动系一次,也可以说,对一个事件的真相认识存在两个并存的真理。
时间的相对性,指的是一个时间相对于另一个时间,具体来说,要么相对于永恒的时间,要么相对于被确定的参照时间,要么相对于另一个物体的运动时间。认为同一时间有两个反映形式,承认两个不同的反映形式都能成立,这不是相间的相对性,而是时间的二元论。它否定客观真理的唯一性,否定真理与谬误的对立,将真理与谬误混为一谈,是唯心主义的表现。
因此,相对论的时间相对性的本质不是真正的时间相对性,而是真理二元论,也是时间二元论。
2、相对论是一种不可知论
相对论认为,任何运动的物体都有各自的钟,当物体运动时,跟随物体运动的钟与处于静止状态的钟是不同步的。根据这一认识,我们能得到关于物体运动的准确数据吗?
任何物体不管是运动还是不运动,都不可能有自己的时钟(即使有,也不可能自报)。所以,按照相对论的论点,物体运动变化的时间是不可能准确测定的,研究者得到的反映物体运动变化的时间数据都是根据静系中的时钟为参考进行近似的推测来确定;物体运动的路程也是不能准确测定的,因为相对论认为,运动物体的长度,在其运动方向上是发生收缩的,具体收缩多少也没有人能准确知道,运动的物体不可能自报,研究者得到的长度数据也是参考物体静止时测得的数据进行近似的推测;相对论认为,运动物体的质量随着物体运动速度的加快而增加,究竟增加多少也没有人知道,运动的物体不可能自报,研究者也只能根据在静系中测得的不是物体运动的真实速度数据进行近似的数学推算而得。
而且,用光当作量尺来测量距离,按照相对论的原理,即使光速不变,光在运动测量过程中,不能不发生时间膨胀,使量尺发生变化,光不能自报变化了多少,研究者用之测得的数据也是不准确的。
根据相对论,物体运动变化的时间、长度、速度、质量等数据都只是近似的、不准确的,如何能正确反映事物的运动变化呢?物体运动变化的真相只能近似而不能被准确认知,这种理论,实质上就是不可知论。
五、广义相对论的错误
广义相对论无非是在狭义相对论的基础上,把狭义相对论跟万有引力和物体运动加速度结合起来的一种理论。关于狭义相对论,以上已经阐明,它是一种唯心主义哲学,是错误的。
万有引力是不存在的,(在我已写过的几篇文章里都有对万有引力论的批判论述,在这里因篇幅的关系不再多说了)我只举一个实在的例子:如果物质之间存在万有引力,在地球引力很弱(失重)的太空中,只要建立一个质量足够大的人造宇宙空间站,人和宇宙飞船靠上去,就如同登陆小月球一样,被它轻易地吸引过去,人在上面很安全,在上面行走也不必系安全带。现代航天实践已初步证明这种情况只是空想,说明万有引力根本不存在。
狭义相对论的错误和万有引力的虚无,两者结合的产物——广义相对论,肯定是错误的,不管物体运动加速度的测量多么科学和准确,都不可能改变其伪科学的性质。
六、结论
       和   ,  这两个公式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的最基础的数学语言表达,是相对论的思想来源和其理论大厦的基石。 
通过洛伦兹变换和各种坐标测定推演得到的各种相对论方程,都是这两个基本公式和其包含的基本思想推导而来的。由于在分析物体运动时,把观察者的观察感觉与事实真相混为一谈,对物体在运动坐标系中走过的距离的分析发生错误,使得基本公式的应用数据不准确,运算结果发生错误。理论基础已发生错误,在其上面建立起来的高深和复杂的相对论理论和方程大厦会是正确的吗?
相对论是由最初的数学理解和推导错误而出现的错误结果,逐渐上升为哲学思辨的一种理论。相对论的哲学思想是一种怀疑论思想,即坚信只有感觉和经验才是真实的,它把人引入到不可知论、怀疑论、经验论等各种形形色色的唯心论和唯物论的模糊界线和各种哲学派系的争议漩涡之中,容易使人迷失和晕眩。令人眼花和迷惑的数学推演得到的似是而非的结果衍生了许多怪异的名词和现象,增添了神秘和玄妙的色彩,令人心生敬畏和崇拜。
抛开其神秘的面纱,相对论是一种将一肢解为二的理论,即认为“同一事件的发生存在两个正确的时间反映”和“一束光可以两次射到同一点”是正确论断的理论。相对论表现为真理二元论,真理与谬误不分,实质上,就是唯心主义的真理多元论,也是一种不可知论。由于过分强调相对主义,相对论者还常常滑入绝对运动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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