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成都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助学点: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已于2026年3月16日印发《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川招考委[2026]7号),正式启动自学考试综合评价改革工作。我校(成都大学)积极响应,经前期申报并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现场评审,已正式获批成为我省
首批开展此项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考院校之一。
为确保我校试点工作平稳启动、有序实施,特别是保障即将到来的2026年春季(261次)自学考试统考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及近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助学点高度重视,立即动员,认真落实。
一、深刻认识,明确责任
本次改革核心在于构建“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新模式,将考生学习过程纳入最终成绩评定。课程最终成绩=笔试成绩×70%+综合评价成绩×30%。
各助学点是落实此项改革、服务考生的关键环节,务必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成都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工作原则和操作流程,切实履行好对考生的组织、指导与监督职责。
二、首批试点课程与报名对象
1.首批试点课程:我校首批获准开展综合评价的课程共20门,涵盖护理学、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等专业(具体课程名称、代码、教材信息详见附件1成都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考核课程清单)。
2.报名对象:报考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且自愿选择参加相应课程综合评价的考生。
三、工作安排
鉴于2026年上半年(261次)统考临近,相关工作需立即启动。请各助学点按以下流程紧急组织考生完成报名与学习准备:
1.立即组织宜传与动员:通过网站、公众号、班级群等多种渠道,立即向所有相关考生发布本通知及附件,明确告知试点政策、课程列表、报名方式、成绩构成、诚信要求及时间紧迫性。务必确保每位相关考生“应知尽知”。
2.指导考生完成报名与选课:通知并指导有意向参加的考生,立即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平台”,(网址:https://cdu.028zk01.net;账号:准考证号;初始密码:准考证后6位)完成在线报名。
3.督促考生签署诚信承诺书:考生在平台选报课程后,必须在开始学习前,在线完成《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评价诚信学习承诺书》的签署。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由助学点检查,主考学校统一归档留存。
4.组织考生开始线上学习:考生完成报名和签署承诺后,即可通过PC端或移动端登录平台,开始线上课程的学习。学习过程包括完成课程学习(30%)、平时作业(30%)及综合测评(30%)等任务。平台将采用人脸识别、随机抽查等技术手段确保学习过程真实有效。
5.2026年上半年(261次)综合评价截止时间:2026年4月22日24点。
四、对助学点的重点工作要求
1.落实专人负责:各助学点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试点工作的对接、咨询与过程督促,并将负责人信息报我校自考办备案。
2.强化过程沟通:与我校自考办保持紧密联系,及时反馈考生在注册、选课、学习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协同解决。
3.开展诚信教育:在各环节反复向考生强调独立学习、诚信应考的要求,杜绝代学、代考等舞弊行为,维护考试公平。
4.做好支持服务:耐心解答考生疑问,协助技术操作,督促学习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能顺利参与并完成综合评价的各环节,不得以“网络助学综合评价”为名义收取考生费用。
此项改革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新、责任重,事关考生切身利益与自学考试声誉。请各助学点务必以高度的责任心,迅速行动,周密组织,确保我校承担的首批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实现平稳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
成都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考核课程清单

附件2:成都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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